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9月27日,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龙门县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原一级行政执法员张春华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2月2日晚,张春华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张春华作出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4日,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春华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2023年8月,张春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龙门县平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技士叶叶酒后驾驶问题。2023年2月14日晚,叶叶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叶叶作出罚款22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叶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门县麻榨镇东埔村原党总支部委员廖晓宁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11月21日晚,廖晓宁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廖晓宁作出罚款32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9日,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处廖晓宁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2023年7月,廖晓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龙门县平陵街道小塘村党员张运权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10月3日凌晨,张运权醉酒驾驶小型客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张运权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6日,龙门县人民法院判处张运权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2023年3月,张运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龙门县纪委监委称,此次通报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对酒驾醉驾问题仍然认识不深,甚至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触碰纪法底线,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培养廉洁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违规“酒局圈”、坚决抵制变味“酒文化”等不良之风,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严的基调,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律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