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非常信任的中介,否则不建议房东提前将心理价位(即所谓的底价)透露给房产中介。理由有三:第一,今天的二手房市场普遍都是买方市场供大于求,即使在看似全国最坚挺的上海。站在中介“以撮合成交为第一诉求”的立场上,今天在房东与购房者的站队中,多少有点拉偏架的事实存在,提前向中介透露底价就是提前向买家透露底价。那么,为什么不能向买家透露底价呢,这引出了第二个理由。买方市场的第一特征是砍价,而且是“不论报价高低都要(在此基础上)砍价”,所以提前透露的心理价位就会成为砍价的基准点,这对卖家是不公平的,但有时卖家又不得不为之,为什么?第三个理由出场了。今天,因为上海楼市挂牌天量(官方数字与坊间传说距离有一倍之多),所以房产中介往往以“告诉心理价位便于快速匹配有限的意向客户”为由,试探房东的心理底限。但在这个横向操作即要求每个房东给底价的过程中,中介与房东的信息不对称越来越大,中介可以在“房东未见意向客户”的基础上,以“其他房东报多少降多少”的资讯来实施对其他房东的第一轮内部压价,房东利益又被内部踩踏一次。
其实,供大于求是事实、房子难卖是事实、不降价不成交也是事实,但在房东、中介、购房者的三方博弈中,因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利益点很难让人性予以克己复礼,所以房东可以诚意报价,但应谨慎守护心理底价,在“挂牌价有竞争力以促使中介愿意带看”与“见到购房者之后再与之拉锯中释放合理空间”之间找到平衡。虽然知易行难,祝福房东以可接受代价顺利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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