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简称“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监管规则,重组需遵循严格流程并关注核心要点,具体如下:
一、重组的主要类型
- 重大资产重组: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 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 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 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以上(若导致控制权变更则不受此限)。
- 借壳上市:重组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购买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占原上市公司的100%以上(视同IPO审核)。
- 一般资产重组:未达到重大标准,仅需履行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组详细流程
阶段1:筹划与保密(停牌前)
- 初步论证: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意向、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式(现金/发行股份/混合支付)、估值等核心条款进行初步沟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自筹划重组之日起,立即启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证券法》要求),防止内幕交易。
- 申请停牌:若重组事项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需在首次向交易对方透露信息或达成初步意向后申请停牌(一般不超过10个交易日,特殊情况可延期至1个月,借壳上市等复杂情况可再延长)。
- 披露停牌进展: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说明重组具体进展、不确定性等。
阶段2:方案设计与尽职调查
- 确定交易方案:明确交易标的、定价原则(如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支付方式(现金、股份、可转债等)、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锁定期等。
- 聘请中介机构: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券商或证券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 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 律师事务所(核查法律合规性);
- 其他(如行业顾问、税务顾问等)。
- 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权属、财务真实性、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形成尽调报告。
阶段3:内部决策程序
-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 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草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 若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披露董事会决议、重组预案/草案、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 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个交易日公告,内容包括重组方案、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
- 表决通过(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
阶段4:监管机构审核(如需)
-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 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含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证监会受理后,进入审核流程(初审→反馈→回复→并购重组委审核→批复);
- 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个月)。
- 借壳上市审核:等同于IPO审核,需经发审委审核,流程更严格。
- 小额快速审核:符合特定条件(如重组金额小、主营业务未变等)可申请简易程序,缩短审核时间。
阶段5:实施与交割
- 签署正式协议: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等法律文件。
- 资产交割:办理标的资产过户(如股权变更登记、资产移交手续)、对价支付(现金支付或股份发行)。
- 验资与工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上市公司办理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
- 披露实施情况:公告重组实施完成公告,说明资产交割、对价支付等情况。
阶段6:后续义务
- 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需对重组实施后的整合效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一般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 业绩承诺补偿:若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按约定进行股份/现金补偿。
- 定期报告披露: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重组资产的经营情况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三、核心要点
1. 定价公允性
- 标的资产定价需以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且需说明定价合理性(如对比同行业案例、可比公司估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均价之一)。
2.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若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交易对方通常需作出业绩承诺(覆盖期限一般为3年),并约定补偿方式(股份补偿优先于现金补偿)。
- 补偿公式示例:应补偿金额=(承诺期累计净利润-实际累计净利润)÷承诺期累计净利润×交易总价。
3. 锁定期安排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构成重组上市或取得控制权,锁定期为36个月;若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承诺,需额外延长锁定期。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通常为36个月。
4. 合规性与信息披露
- 重组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必要时采取资产注入、业务剥离等措施)。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5. 整合风险
- 重组后需关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避免“重交易、轻整合”导致协同效应不达预期。
- 独立财务顾问需对整合计划的可行性发表意见。
6. 特殊情形处理
- 重组失败:若因不可抗力或交易双方原因终止重组,需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同时承诺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避免频繁“忽悠式”重组)。
- 跨境重组:涉及境外标的资产需遵守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规定,必要时需获得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核准。
四、监管趋势
近年来,监管层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重组的监管重点包括:
- 严打“忽悠式”“跟风式”重组,遏制盲目跨界并购;
- 强化业绩承诺监管,压实中介责任;
- 支持产业整合型重组(如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限制纯套利型重组;
-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核流程(如小额快速审核、并联审批)。
总结:A股重组流程复杂,涉及多方主体和严格监管,核心在于确保交易公允、合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最终实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例,充分借助中介机构专业力量,规避风险。
来源:锋行链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