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资金、资源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智融资优势,在产业规划布局、公共服务延伸等方面,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持续做好融资情况监测,推动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和安置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助力解决易地搬迁后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
强化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金融资源倾斜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围绕革命老区产业转型升级等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加强兴边富民行动金融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支持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持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单位要进一步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用好各类帮扶资金,增强定点帮扶县群众和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强对帮扶投入的全周期管理,健全帮扶资产管理机制。持续发挥金融系统渠道、资金、信息优势,积极对接定点帮扶县社会服务机构,形成帮扶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