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属于外贸的一种新形式、新业态,本质都是将国内商品卖到海外,实现国际商品流通与创汇。
传统外贸主要面向海外B端(企业/批发商),涉及一般贸易,重视大客户维护、线下展会和供应链资源,订单量大,周期长。
跨境电商主要直接面对海外C端(个人消费者),多为零售,部分发展为B2B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出口主要通过线上平台直接完成交易,重视线上流量获取、店铺精细化运营、选品与快速反馈。订单相对碎片化,出口呈现单票货值小、批次多、频次高的特点,对通关时效要求较高。
跨境电商主要有哪些类型?
按货物流向,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
按交易主体特征,常见的有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消费者)两种模式,B2B是侧重于企业间的线上批量交易,B2C则主要是企业通过线上渠道面向个人消费者完成零售。
按运营方式,主要分为第三方平台模式和独立站模式等形式,前者是卖家入驻电商平台销售,后者是卖家自建品牌网站经营。
近年还依据卖家、平台对运营、物流等的分工,出现“全托管”“半托管”等新模式。
出口跨境电商常见的通关模式有哪些?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第57号、2018年第194号及2020年第75号等规定,出口跨境电商主要有四种通关模式:
(一)9610模式
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告2014年第12号),适用于境内个人或企业通过平台实现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的零售进出口商品。根据2018年第194号公告,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零售出口商品还可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
(二)1210模式
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告2014年第57号),适用于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零售进出境商品。
(三)9710模式
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公告2020年第75号),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直接出口货物。
(四)9810模式
全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公告2020年第75号),适用于企业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平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