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 6 个依法惩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是用大额买黄金的方式转移电信诈骗资金,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顾客买黄金,店主却被判刑了。其实店主并不冤,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这个案子的主人公叫詹某某,是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一家的珠宝店老板。事情一开始,店员跟詹某某说,有个顾客的行为很不对劲。
他买黄金的时候根本不挑款式,直接说要花多少钱,让店员算能买多少克。付款的时候,还一边用手机跟别人聊天,一边按对方的指示换好几张银行卡刷卡。
面对这么可疑的交易,詹某某没想着警惕,反而因为想多赚钱,让店员继续跟这些人交易,甚至还加了这些人的联系方式,等他们要来买黄金的时候,提前让店员准备好。
到了 2022 年 2 月,詹某某用来收黄金款的银行卡,因为有诈骗来的钱流入,被外地警方冻结了。当时警方明确告诉他,这些买黄金的钱是电信诈骗骗来的,詹某某也配合调查,把赃款退了回去。
可没想到,才过了一个月,从 3 月到 4 月,詹某某明明知道这些人用的是犯罪得来的钱,来店里买大额黄金就是为了把钱洗白、转走,却还是继续配合他们交易,前后一共收了 600 多万。后来查清楚,这些钱全是电信诈骗来的,涉及到 91 个受害者。
案子曝光后,警方抓到了詹某某。他之后积极帮警方追查,卖出去的黄金被及时扣了下来。到二审判决的时候,扣下来的赃款和黄金加起来值 500 多万,算是帮上游诈骗案的受害者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但就算这样,法律还是没放过他。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对詹某某提起公诉,饶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詹某某明知别人用买黄金的方式转移犯罪得来的钱,还配合交易,已经构成了这个罪名,而且情节很严重。
最后,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还罚了五万元。詹某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这个案子一报道出来,网上的网友就讨论开了。
有网友说他太贪心,为了赚钱连基本的法律和道德都不管了,就该被法律严惩,让其他人别学他。
也有网友觉得想不通:“就算一开始没看出顾客不对劲,警方都明说钱是诈骗来的了,还接着交易,这店主是怎么想的?真以为能躲得过法律制裁吗?”
还有网友从行业规矩的角度说:“做黄金生意的商家,本来就该对大额交易多留心,严格按反洗钱的规定来做。詹某某这事,等于是给整个行业敲了警钟。”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说得很清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这个案子里,店员都告诉他顾客不对劲了,他没做任何防范,反而积极配合。后来警方都明确说钱是诈骗来的,他还是接着交易,明显是故意这么做的。
最近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犯罪分子用大额买黄金的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情况。黄金有价值高、方便带、容易换成钱、不用登记名字的特点,成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好工具。
有些不法分子收到电信诈骗的钱后,马上让人去金店刷大额银行卡买黄金,之后再把黄金运到国外,或者卖掉换成现金。通过这种不用留名的交易,快速把钱转移、转换形式,掩盖钱的非法来源,让人查不到钱的来龙去脉。
在这种情况下,做黄金生意的商家,尤其是像詹某某这样的店主,更应该多了解法律,规范自己的经营。遇到不对劲的交易,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查清楚钱是从哪来的,必要的时候得跟相关部门报告。如果为了一时的利益,抱着侥幸心理,不顾法律规定,愿意给犯罪分子提供方便,最后肯定会被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