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8日,一家企业暂缓表决。
本期IPO合计撤回12单,原因主要涉及现金汇款回款的真实性、独立性及经营稳定性等。
本期1家企业上市,为国金证券保荐的瑞迪智驱,新股募集资金3.57亿元。
根据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的官网数据可知,截至5月18日,各板块IPO项目排队数量合计526单(沪主板99单、深主板69单、科创板79单、创业板183单、北交所96单)。
一、本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一)本期IPO市场概况
(二)本期港股IPO市场概况
5月13日-5月18日,港股4家公司递表、3家公司招股。
1、递表(4家)
(1)5月13日,按2023年收入在中国古法黄金珠宝市场及黄金珠宝市场的份额分别为2.0%及0.6%的公司—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主板,中信建投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2)5月13日,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运营商中排名第二的公司—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度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公司此前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11月13日有过递表纪录。按2023年医学影像收入在中国所有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运营商中排名第一,按2023年影像中心产生的收入计在中国所有。
(3)5月16日,中国领先的私立中高端综合医疗服务机构—卓正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主板,海通国际、浦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4)5月17日,中国最大、全球领先的拼搭角色类玩具企业—布鲁可集团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主板,高盛、华泰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2、招股(3家)
(1)泓盈城市服务(02529.HK):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招股,拟全球发售4000万股H股,香港公开发售占10%,国际配售占90%。泓盈城市服务于5月17日(周五)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首日微涨0.31%,报每股3.21港元,总市值达5.14亿港元。
(2)趣致集团(00917.HK):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2日招股,拟全球发售1970.4万股股份,其中香港发售占10%,国际发售占90%;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29.7港元,且预期将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25港元。每手200股,预计5月27日(周一)在联交所开始买卖。
(3)盛禾生物-B(02898.HK):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招股,拟全球发售3415.18万股股份,香港公开发售占10%,国际发售占90%。每股发售股份13.50港元,每手200股,预计5月24日(周五)于联交所买卖。
(三)本期上会IPO项目重点问题
(四)本期撤回IPO项目重点问题
二、本期要闻
1、证监会发布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推动各方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拟上市企业行为约束,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在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即日起实施。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者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融资必要性等基本情况,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二是明确“关键少数”可以就出现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作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三是完善上市后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规则,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四是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其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等前瞻性信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未来发展前景,便于投资者作出决策。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践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市场通常称为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是强化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相关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明确报告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按规定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软件信息等信息,并落实“先报告、后交易”要求,在履行报告义务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三是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职责,明确机构投资者合规风控要求。
四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明确对程序化交易相关的技术系统、交易单元、主机托管、交易信息系统接入等监管要求。
五是加强高频交易监管。明确高频交易的定义,并从报告信息、收费、交易监控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根据规定采取管理措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七是明确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纳入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其他管理事项参照适用本规定,具体办法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另行公布。
本期作者
包宁律师
baoning@zlwd.com
业务领域:
资本市场/证券,企业投融资,企业并购
张彦周高级合伙人
zhangyanzhou@zlw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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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证券,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企业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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