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周宇航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和未来方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对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金融改革意义深远,我国商业银行为科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但也存在配套机制不健全、资产价值认定难、风险收益失衡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配套体制机制,建立资产评估机制,提升风控能力和培育专业人才队伍。
一、商业银行科创金融服务开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配套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科创企业不同于传统工商企业,多分布于高新技术密集的行业,项目领域跨度大,业务种类繁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商业银行管理体系多是根据业务和产品条线划分,强调制度和流程,融资服务仍然偏好于资产抵押,如果对照传统信贷管理模式会出现客户进不来、审批通不过、客户经理“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等问题。
(二)企业无形资产价值难认定。现阶段,市场上对科创企业的资信评估、知识产权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还有待完善,商业银行难以对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定价,外部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流转还不完备,存在估值难、质押登记难、处置难等问题,难以满足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下对客户风险管理的要求。
(三)风险与收益短期难以平衡。发放科创融资,具有风险投资特征,如以常规信贷标准来衡量,存在短期或单一项目难以实现回报的情况。在尚未有效得到风险抵补或收益覆盖的情况下,以较高的覆盖面对其授信并不可持续,相较而言,银行只能获得有限的利息收益,收益与风险不匹配,银行缺少向科创企业投放货款的动力。
二、优化商业银行科创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完善科创企业融资体制机制。商业银行在人行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结合税务、不动产等外部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信息采集、披露和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科创企业三方平台共建、风险共担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二)健全科创企业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库、专家库,指导经营行有效评估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及时了解知识产权变动情况,合理把控信贷风险。建立科创企业准入模型、风险及回报评价模型,指导经营行综合衡量风险与收益。另外,建立“股债联动”模式,把银行表内债权融资契合科技创新企业的运营实际,借助创投机构专业性识别科创企业优劣。
(三)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商业银行应在传统授信审批模式的基础上,对科技型企业客户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准入条件、资信评估、资金发放和偿债能力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不同合作企业进行差异化审批,寻找与科创企业发展特性相适应的授信方案,实现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安全与科创企业发展风险的长期性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