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提到,支持在沪深交易所推出主动ETF。
吴清 图源:证监会官网
吴清在讲话中提出,“进一步丰富投资产品和工具”,“支持在沪深交易所推出主动ETF。顺应全球市场发展趋势,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严防风险,更好满足居民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求。”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这是证监会高层首次明确表态,为主动管理ETF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
17日下午,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据介绍,主动ETF融合了主动管理的专业投研能力与ETF的标准化运作优势,具备持仓透明、交易便捷等特点。
两份《指引》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主动ETF定义和命名规则。一方面,主动ETF是指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投资策略、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投资目标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另一方面,基金名称应当包含“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字样,场内简称应当包含“主动”字样。
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公司治理健全、稳定,公司运作合规稳健,主动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等条件。公司应当具备健全有效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制度、充足的投研人员、稳定的ETF运作团队与技术系统。基金管理人首次开发主动ETF的,应当通过交易所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三是明确基金经理资质要求。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丰富的投资研究经验,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
四是明确产品投资管理要求。基金投资组合应当分布广泛且流动性良好,投资策略市场容量充足;应当合理控制基金组合换手率,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
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基于真实投资组合制作PCF清单每日披露,并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IOPV的计算与发布;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做好风险揭示。
六是明确风险监测处置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并对主动ETF潜在风险进行防范,交易所可对产品运作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情况进行检查。
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推动主动ETF产品平稳落地,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