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9·24”新政的出台,遏制了资本市场的风险蔓延;退市板交易规则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征求进程,则为中小投资者打开了共享资本增值的大门。退市板的价值,不仅在于为退市公司提供重生机会,更在于它打破了私募投资领域的机构垄断,让中小投资者也能参与优质企业的价值重构,而这正是资本市场践行共享发展成果的具体实践。
益智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股转公告〔2025〕469号附件《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2025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为规范退市板块股票转让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退市公司可申请重新上市。其中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公司获准上市或重新上市、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应当申请股票终止转让。
这一规定,不仅为退市公司提供了涅槃重生的通道,更给那些遭受退市损失的投资者带来了希望,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向“退市与保护并重”转变,彰显了监管层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践行资本市场人民性的坚定决心。
据媒体报道,我国居民储蓄规模已突破130万亿元,有逾50万亿元居民定期存款即将到期,这部分资金面临重新配置的需求,有望流向股市、基金等领域,成为股票市场长期投资的“耐心资本”。
但50万亿元储蓄要真正转化为支撑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期资金,核心前提就是突出股票市场的人民性与政治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退市老三板被赋予的重要使命。
未来我国退市老三板的发展,应该始终坚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核心导向,既不盲目降低风险门槛,也不忽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是通过完善交易机制、明确重新上市通道、强化信息披露,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风险可控、机会均等的投资平台。
469号股转规则第七条明确了退市老三板股票的三层分类规则,直接决定股票的交易权限和频率:
(一)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且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五次(每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如中银5(400236)、中程5(400279)和航高5(400247),笔者称之为“5系优质层”。
(二)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且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的公司或者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如域潇3(400122)、千山3(400093)和中弘3(400071),笔者称之为“3系风险层”。
(三)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或未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股票转让服务协议》,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未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或未披露中期报告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如R汇车1(400245)和R必康1(400184),笔者称之为“1系破产重整层”。在年报披露后,上述各类退市板股票的调入和调出,既是风险,也是机会。
退市板投资者的资格准入与上交所的科创板和北交所完全一致,都是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加2年以上的交易经验,即风险承受能力都是在C4级(积极型)及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与北交所之间已建立了互通机制,已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仅签署风险揭示书即可直接开通北交所权限。
这一机制为不同板块间的投资者资格互通提供了成功范例。由于退市板的股票的股价都很低,如果可以合并同类项取最大公约数,将退市板块的5系优质层的股票也建立投资者准入互通机制,即科创板和北交所的投资者自动成为退市板5系优质层股票的投资者,那么,笔者此前倡议的“尽快将中银5恢复至科创板上市”的目的也就顺势达成了。
笔者认为,“9·24”新政的出台,遏制了资本市场的风险蔓延;退市板交易规则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征求进程,则为中小投资者打开了共享资本增值的大门。退市板的价值,不仅在于为退市公司提供重生机会,更在于它打破了私募投资领域的机构垄断,让中小投资者也能参与优质企业的价值重构,而这正是资本市场践行共享发展成果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