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中,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长期激励机制,被众多上市公司广泛采用,以此来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针对哪些人进行的?
李果霏律师解答: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日常运营起着关键的领导和管理作用。他们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绩表现,因此通常被纳入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是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关键技术、核心业务资源或重要客户关系,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可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识别出那些虽然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类别,但对公司有着重要贡献的员工,纳入了股权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李果霏律师补充: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李果霏律师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建工纠纷,常年服务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