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文明确,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此前8月4日,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
该实施方案印发至今4个月,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逐步落地。12月以来,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发布地方性消费贷补贴政策,将区域内的地方银行机构纳入贷款经办机构。
财闻梳理发现,上述地方政策发布后,至少有四川农商银行、四川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资中农商银行、泸州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贵阳银行、贵州银行、黔西农商银行、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沿河农信联社均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消费贷贴息落实的详细信息。
促消费政策持续加码
12月14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及,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此次“更大力度提振消费”并非“从零起步”,而是在已有政策框架上进一步延伸。
此前的8月4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
《方案》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支持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川渝黔滇四地发布贴息细则
《方案》印发至今四个月,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逐步推进落实。值得关注的是,12月以来,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均发布地方性消费贷贴息政策,将区域内的地方银行机构纳入贷款经办机构,并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
对比四地政策,个人消费贷款年贴息比例均为1%,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1500元至3000元不等。四川和贵州提及消费需在省内。
整体上,消费贷贴息政策已从国家层面逐步在地方细化实施,并呈现出覆盖机构扩容、消费场景聚焦的特点,在《通知》提出更大力度协同促消费的背景下,后续或有更多地区跟进落地。
四地具体政策详细如下:
四川:需在省内消费,多家银行公告贴息信息
具体来说,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发布《四川省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执行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明确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四川省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省级财政、市县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80%、2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6个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此后,四川农商银行、四川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资中农商银行、泸州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等均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贷款贴息适用范围、贴息标准、贴息方式等详细信息。
重庆:三家地方银行纳入贷款经办机构
重庆市财政局等三部门12月3日发布《关于做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将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3家地方国有法人银行纳入贷款经办机构范围,支持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贴息标准显示为,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贵州:年底实施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贵州方面,贵阳银行、贵州银行、黔西农商银行、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沿河农信联社等均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称,根据《贵州省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系统消费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要求,启动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以贵州银行公告为例,消费贴息政策实施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消费商户的工商登记注册地须在贵州省内。
明确消费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贵州省内消费,单笔5万元及以上用于贵州省内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金额上限。
明确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单户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的,累计贴息最高金额为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贷款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的,累计贴息最高金额为1000元。
此外,“云南财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中的视频信息显示,目前尚未看到具体银行宣布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