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讯 精达股份(600577.SH)昨日晚间发布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因个人资金需求,精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64,300,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限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0月16日,精达股份收报10.55元/股,以此计算,李光荣本次减持金额预计为6.78亿元。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李光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3,333,3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88%。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9,333,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27%。
根据精达股份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精达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邹坚贞、胡殿军。
过去5年内,精达股份两次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108,450.00万元。
精达股份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0年8月25日止,精达股份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253,1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精达股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精达股份于2022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精达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2.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验资报告》。精达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度全部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