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67版)
就生物药生产而言,生物大分子的复杂结构及对制造过程和储存环境的变化高度敏感,增加了对质量控制的挑战,规模化生产对工艺技术的要求高,且建立符合GMP的生物药生产设施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生物药产品及时和充足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成功商业化的挑战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一家全球肿瘤创新公司,我们创造了诸多行业先例。通过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创新药研发能力,我们已成功研发出BTK抑制剂百悦泽^[®],获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定和加速批准上市、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和欧洲EMA获批,目前已在70个市场获得监管批准。同时也是第一个在“头对头”对比伊布替尼治疗R/R CLL患者的全球三期临床试验中证明疗效和安全性优于伊布替尼的BTK抑制剂。我们自主研发的PD-1单抗药物百泽安^[®]获得国家药监局、欧盟EMA和美国FDA批准。成立以来,我们在中国建立了一支高效的临床前研究团队,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早期临床研发管线,并已将10余款自主研发临床前候选药物推进到临床试验和商业化阶段。此外,我们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欧洲等地区建立了一支执行能力强大的超过3,000名员工全球临床开发和医学事务团队,为全球临床布局和运营的领导者。我们已自主开展超过130项临床试验,并在约45个国家和地区入组了22,000多名受试者。这些临床试验包括针对我们的产品组合所开展的超过40项关键性或潜在注册可用临床试验。
在全球临床开发及商业化能力的支持下,我们已与世界领先生物制药公司建立合作,以开发及商业化创新药物。2016年,我们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2018年登陆香港联交所;2019年6月,我们成为首家通过收入/市值测试,由创收前生物科技板块(Chapter 18A)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转为普通上市的公司。2021年12月我们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成为首个在纳斯达克、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科创板三地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出色的创新药研发能力、丰富的管线产品储备、强大的内部能力、全球临床布局和运营的领导地位、与国际领先的制药及生物科技公司达成的多项合作以及来自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认可,使我们有潜力成为全球领先的肿瘤创新公司,惠及中国乃至全球更多患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创新靶点和创新疗法不断涌现
现有免疫检查点药物如PD-1/PD-L1抑制剂,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PD-1/PD-L1抑制剂可能引发正常组织免疫攻击,造成脱靶损伤。另外PD-1/PD-L1抑制剂存在耐药问题而无法使所有患者持续获益,使得新的靶点药物成为重大需求。
针对创新靶点的药物逐渐进入临床试验并取得快速发展,未来新靶点药物的上市将成为现有免疫治疗格局的极大补充,使更多的患者获益。
(2). 药物与靶点联合治疗成为趋势
由于单一类型的药物使用存在各种局限性,药物的联合使用将成为发展趋势。临床研究表明PD-1/PD-L1抗体联合化疗药物或其它类型的免疫疗法可能获得明显的疗效提升。随着药物研究的持续进展以及用药经验的临床循证经验得到不断地丰富和补充,药物联合治疗的图谱将会越来越完善。
(3). 个性化精准治疗成为可能
现有肿瘤免疫疗法难以使所有患者持续获益,原因之一是肿瘤免疫治疗的强度和响应时机由肿瘤细胞本身、宿主和肿瘤微环境决定,个体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异质性的差异。随着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和检测效率的提高,使得根据患者自身的肿瘤状况进行精确的免疫治疗成为可能。未来,个性化的药物选择和诊疗方案将会进一步扩大肿瘤免疫治疗的惠及比例。
(4). 产品适应症持续拓展
以PD-1/PD-L1疗法为代表的肿瘤免疫治疗在临床上不断在新的适应症中进行疗效和潜能的探索。比如全球第一个PD-1抑制剂OPDIVO^[®],在继最先获批用于黑色素瘤和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后,由于其在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结直肠癌、尿路上皮癌、头颈鳞癌、肾癌等癌种中的疗效,也逐步获得美国FDA在相关适应症中的批准。预计在未来,由于不断的临床探索,免疫治疗将被用于更多的肿瘤治疗领域,为更多的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13%;实现净亏损 67.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3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年研发投入为128.1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一致书面决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科创板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科创板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科创板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议通过《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将不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五)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议通过《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议通过《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A股代码:688235 A股简称:百济神州 公告编号:2024-013
港股代码:06160 港股简称:百济神州
美股代码:BGNE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8号)批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15,055,2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5,964.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3,015.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19809_A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7,762.9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与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额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投资决议自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补流”)。本次补流使用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
本次补流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补流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8,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7,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子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物临床试验研发项目”中的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药物临床试验研发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以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
公司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子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3281_A01号)。
经鉴证,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百济神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联席保荐机构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百济神州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生产基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属于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