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9,987,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青食”品牌钙奶饼干、“青食”品牌休闲饼干和“海友”品牌花生酱,同时亦通过OEM模式代工生产少量花生酱产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区域性饼干龙头企业,产品在山东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是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饼干)十强企业”,也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一一《饼干》(GB/T 20980-2007)的起草单位之一,在国内饼干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仲明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总经理于明洁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位;公司新聘任苏青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总经理职位,仲明先生和于明洁先生的辞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经理层成员重新调整了分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战略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同日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公开摘牌收购华琨生物34%股权的议案》,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青岛旅投生态康养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华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2024年2月1日,公司与旅投康养签订了《关于青岛华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2024年2月5日,青岛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当前正在进行工商登记。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07,370.63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0,012,116.7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2,786,568.71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78,656.87元后,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899,953.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7,964,091.64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273,889,424.0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9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996,2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983,75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2019年,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收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智能”)、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都市产业园”)、青岛华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琨生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关联董事苏青林先生、孙明铭先生、于明洁先生、宁文红女士及关联监事马兰瑞女士、曲俊宇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通集团对该项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