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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香港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4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开源证券为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科创龙头/科创50ETF南方,申购赎回简称:科创龙头,基金代码:58815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19311;基金简称:南方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19312)的销售机构。
从2023年11月02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南方安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
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11月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个人投资者可照常办理上述业务。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南方安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安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份额净值连续10个工作日不低于1.15元,且第10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30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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