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以下情况 ...
admin
2023-07-04 11:45:24
0

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房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前称“房产证”),这种情况从全国来看有很多!


没有“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房主落户、孩子上学等切身利益,以及房屋买卖、抵押贷款等合法权益。


普通的购房人/被安置人往往成为了受害人,在无法办证的怪圈里苦苦挣扎!


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自然资源部2021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许多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办证难问题,有望解决!




律师解读:


1、“小产权房”,能否“转正”?


借机搭车的机会都没有!

该通知明确规定:仅化解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包括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历史遗留问题。


2、“烂尾盘”的业主?


看是否已入住?

已入住的住宅,证缴分离,“边追缴边办证”。

未入住的住宅,“先追缴后办证”,若条件允许,看看是否能克服困难形成“已入住”的事实?实在不行,凑钱补交相应款项吧,总比房子是“黑户”强不是?


3、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怎么办?


对于此类性质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可参照本通知文件执行。

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


总之,自然资源部本次出台的通知,为无证房产所有者带来了利好,希望各位无证房产权利人抓住机会,完善自己的产权瑕疵。


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表格


序号遗留问题种 类具体问题解决办法总之1用地手续不完善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一句话:抓紧补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房改房、集资房的按划拨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其他建设项目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已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无争议的直接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补办协议出让手续2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已售且已住的住宅(含经适房等改商住的)项目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该缴款的缴款该办证的办证未入住的住宅以及划拨土地上自建房擅自对外出售的先缴才能再办3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能补办规划验收则补办不能悬着因建成时间较早等确实不能补办则按现状核实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部分符合规划先核实部分并出具规划核实意见4开发建设主体灭失有承继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由承继或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办理必须有人接手没有承继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由政府指定组织或者机构代办5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原登记的房屋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登记明确做法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6项目跨宗地建设跨宗地建设未超出批准用地范围,无调整宗地需求的按照所在宗地分别办理不动产登记有调整宗地需求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宗地边界调整或宗地合并、分割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