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行:对下季房价54.1%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
4月3日,央行官网发布了《2023 年第一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
其中,报告显示,对下季度物价预期指数为58.6%,比上季下降4.2个百分点。其中,24.6%的居民预期下季物价将“上升”,54.2%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9.5%的居民预期“下降”,11.8%的居民“看不准”。对下季房价,18.5%的居民预期“上涨”,54.1%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4.4%的居民预期“下降”,13.1%的居民“看不准”。
二、杭州:2023年用地供应计划总量5175公顷。
住宅用地中,商品住宅用地136宗,总用地632.1192公顷,同比去年供应计划减少55.6公顷,减幅8.1%。此外,还包括共有产权住宅用地47.06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61.27公顷;和其他住宅用地216.24公顷。
三、合肥放开部分区域限购,多孩家庭可购买第3套住房。
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在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限购资格查询时,上述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2.刚需资格认定中“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追溯补缴不予认可)”。刚需购房人其他资格认定条件保持不变。
3.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
4.对持有安徽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且居住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1套住房。
四、东莞发文杜绝新增“商改住”行为。
4月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将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其中,方案提出,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存量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对项目开发商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对去化周期过长的镇街,将暂不予以批准商业办公用地。
方案规定,将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在销售管理方面,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及配套建设指标等等。
五、河南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升至65万元。
通知表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600元;单身缴存职工仍为每月1000元。”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至最高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