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赴香港上市,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通知书。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中国企业需在上市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备案通知书”。只有通过港交所的上市聆讯,企业才可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在过去的一周(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全部在香港上市)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其中包括:
同亚科技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历史沿革中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国有股东标识管理部门的确定依据。
五、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包括2020年释出股权授予特定员工的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定价依据,并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同亚科技,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东方证券国际独家保荐
来自广东东莞的广东同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TOYA Technology Co., Ltd.于2026年6月9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同亚科技,作为高性能精密金属连接线材供货商,主要专注于精密线缆导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凭借着公司在精密线缆导体领域的原创工艺,产品已进一步延伸至精密金属丝绳,包括腱绳及医疗导丝等前沿品类。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智能终端、精准医疗设备、低空经济及机器人、算力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其他装备等领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25年按收入计,同亚科技的超威细线缆导体产品在全球排名第三、中国第一,全球市场份额为15.5%。此外,于2025年,公司的超威细线缆导体在低空经济应用领域的全球收入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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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漏难免,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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