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大力推广“政采贷”融资业务,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安排,县财政局积极做好“政采贷”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印发文件,明确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增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宣传。
二是加强与代理机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给各“政采代”代理机构发函,请相关代理机构在岐山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增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提示。
三是持续推动与金融机构共享采购数据,印发宣传资料,安排专人,深入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并建立滚动联系台账,共享采购数据,充分利用平台数据资源优势,优化企业金融信贷服务。
截止目前,已发放贷款518.1万元。“政采贷”是我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有力举措,是信用价值的重大应用。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抓住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力度助企纾困共渡难关的有利契机,积极协调银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多方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政采贷”业务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