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卫健委】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露天暴晒才会中暑。
事实真的如此吗?对此,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部副主任技师张静波提醒,室内生产作业场所如通风降温条件差、气温保持高位,即便没有太阳直射,人体散热长时间受阻,同样会引发职业性中暑。
室内作业也会中暑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露天暴晒才会中暑。
实际上,很多室内生产作业场所,特别是金属冶炼、注塑、蒸煮、密闭车间等,设备、原材料都会持续释放大量热量。
如室内通风降温条件差、气温保持高位,即便没有太阳直射,人体散热长时间受阻,同样会引发职业性中暑。
专家提醒,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气温降低到33℃以下的作业场所属于高温作业场所。
慎防职业性中暑 有这些降温方法
职业性中暑属于法定职业病,室内高温作业岗位慎防职业性中暑。
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在室内作业就忽视高温中暑风险,对室内高温作业场所,要落实通风降温措施,如配备排风扇/送风扇、工业冷风机、空调、喷淋降温装置等进行主动降温,采取轮岗、轮班等措施减少高温暴露。
用人单位还应当为某些特殊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热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用人单位可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例如凉白开、淡盐水、绿豆汤,配备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需要注意的是,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还根据日最高气温对户外露天工作的时长等作出了相应的详细规定,同时明确防护用品不能替代工时管控,高温时段仍需轮换休息,不能依靠遮阳装备硬扛。
✅ 感觉身体良好 也要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高温岗位人员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不能安排高温职业禁忌证劳动者和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穗小伊提醒:户外露天工作留意日最高气温
遮阳防护只能阻挡太阳辐射,无法消除环境高温、高湿带来的散热障碍。
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