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产品进入消费旺季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引导大家理性消费
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
如下消费警示
一
选择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
认准正规零售网店:请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购买,切勿通过流动摊贩、无证网点或网络平台购买。
仔细查看外观标识:购买前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其应包装完好,无变形、无损坏、无霉变、无漏药,并标注有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安全警示语等信息,标识字迹清晰完整。拒绝购买、燃放“三无”产品以及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产品。
认清产品级别:A级、B级产品为专业燃放类,须由专业人员燃放;C级、D级产品危险性较低,适合消费者日常使用。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个人燃放类”标识,选购《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
二
认准个人需求,理性适量购买
消费者要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允许燃放的区域、时间、品类,理性购买、合规燃放。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并于家中长期存放,防止因储存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三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购买烟花爆竹时要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凭证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等信息。如发现商家存在无证经营、销售“三无”烟花爆竹、超范围销售高危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或购买到质量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保存好购物凭证、产品实物等证据,主动向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后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限时限域、安全燃放
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携手创造良好环境
来源: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