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张萌 卢梦雪 北京报道
1月21日,张家港农商银行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
尽管该议案以95.47%的同意票获得通过,但反对票比例达4.42%,另有0.11%弃权票。相比之下,本次股东会其他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99.3%。
当前,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工作正逐步推进。多家上市银行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整合旗下村镇银行。然而,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屡现一定比例反对票。例如,此前贵阳银行拟收购息烽发展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遭遇19.07%的反对票,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的反对比例高达27.23%。
记者就反对原因向部分银行求证,但未获得具体信息。不过,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股东对资本回报率、分红水平及整合成本效益的担忧,可能是分歧的核心所在。
中小股东反对比例更高
近期,多家上市银行披露的村镇银行整合相关议案,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对票。
1月15日,苏州农商银行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获得85.97%的同意票,反对票占比13.08%,弃权票占比0.95%。其中,持股5%以下的股东同意比例为80.25%,反对和弃权比例分别为18.42%和1.34%。
更早前,2025年12月10日,贵州银行在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收购盘州万和村镇银行、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和白云德信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的三项议案。每项议案的反对票均超过1.5%,弃权票均超过3.7%。相比之下,同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关于修订内部管理办法的议案则获得100%赞成票。
2025年11月26日,贵阳银行拟收购息烽发展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获得80.83%的赞成票,反对票达19.07%,弃权票为0.1%。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的反对比例高达27.23%。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案例中,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属于非主发起行实施的吸收合并,且2024年实现盈利。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行总资产为5.37亿元,营业收入为2457.67万元,净利润为2032.94万元。该村镇银行原由重庆农商银行发起设立,持股比例达90%。
其余案例则均为主发起行主导的吸收合并。部分被整合村镇银行尚未披露最新年报,而据已有信息显示,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2024年总资产为10.7亿元,营业收入4665.77万元,但营业利润亏损2119.91万元,净利润亏损1563.75万元。张家港农商银行持股比例为53.83%。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4.22亿元,报告期内净亏损331.99万元。贵阳银行持股比例为37.4%。
“股东更关注资本回报与分红。”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向记者分析称,中小股东或担忧合并后银行需承接村镇银行潜在的不良资产、资本补充压力和整合成本,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同时,吸收额合并后的长期协同效应仍存在不确定性。
村镇银行整合加速
2025年,在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工作持续深化。全年村镇银行数量较上年末减少逾200家。
其中,由主发起行实施吸收合并,成为本轮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然而,股东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过往案例显示,部分村镇银行在被吸收合并后,确实对主发起行的业绩造成了一定拖累。
以山西银行为例,其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6%,但净利润仅为0.51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8.31亿元大幅下降93.86%。该行此前向本报回应称,其营业收入和拨备前利润均实现增长,但在宏观环境、减费让利的影响下,加之年内吸收合并4家村镇银行等原因,才出现了净利润下滑、不良贷款率走高的情况。而据公开信息显示,山西银行以零对价完成对这4家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相关交易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合计达29.49亿元。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向记者表示,当前不少村镇银行存在连续亏损等情况。而在吸收合并过程中,系统对接、网点撤并、不良资产剥离等环节均会产生额外成本,中小股东对此心存顾虑实属自然。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银行都选择吸收合并路径。2025年12月末,汇丰银行旗下的重庆荣昌汇丰村镇银行通过直接解散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其存续的存贷款业务转让至汇丰银行(中国)重庆分行。
此外,亦有银行正探索其他模式。今年1月,贵州银行通过信托工具推进村镇银行改革。被整合的村镇银行以其资产收益权设立信托计划,贵州银行则以承接存款所形成的债权,领受相应信托计划受益份额,用以支付对价。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类安排可隔离两家银行的固有资产,既降低交叉风险,又避免支付大量现金接手村镇银行的固有资产。
“对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减量只是手段,提质才是目标。”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减量不意味着必然提质,提质也并不一定需要减量。要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的过程中,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范出现减量不提质甚至减量又减质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