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一揽子政策,包括支持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2个方面6项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财政部新出台政策,重点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副渔领域。对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贷款额度上限5000万元,最多可享受贴息150万元。实施期限暂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底。
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重点担保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规模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将国担基金分险比例提高到不超过40%,代偿上限提高到5%;单户担保额度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再担保费减半收取,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
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
财政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协同,共同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代偿投资人的部分损失。
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在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2年的基础上,将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支持范围。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支持领域,并优化贴息流程,提高财政资金预拨比例。
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在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实施期限从2025年底延长至2026年底。单户贷款贴息上限由1万元提高至10万元。新增数字、绿色、零售三类重点支持领域。新增四川银行、成都银行等金融监管评级3A以上的地方法人城商行、农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财政部门通过“预拨+结算”方式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在原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和单笔贷款贴息上限。新增四川银行、成都银行等金融监管评级3A以上的地方法人城商行、农商行纳入经办机构。
下一步,财政厅将抢抓一季度消费旺季,统筹中央政策与我省财金互动政策,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政策红利,鼓励各地经办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多做多得,确保政策快速见效、安全规范,最大限度惠及经营主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