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PART.1
贷款贴息条件
(一)申请人需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PART.2
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和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三)贷款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即个人3次累计年限最长不超过9年)。
PART.3
申报材料
(一)《广安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可不提供);
(三)个人身份类型佐证资料;
(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主要经营账户近期银行交易流水;
(六)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PART.4
申报方式
(一)线上办理
申请人登陆“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点击“创贷信息化平台”完成个人认证、企业认证、创贷申请;申请人配偶登陆“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点击“创贷信息化平台”,完成个人认证、我要授权;就业部门审核申请人申贷资料,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授信;申请人收到授信成功相关信息后,登陆“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进行贷款发放。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申报材料向辖区内经办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PART.1
贷款贴息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PART.2
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和期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三)贷款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即小微企业3次累计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PART.3
申报材料
(一)《广安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微企业)》;
(二)法人、股东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可不提供);
(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股东会同意申请贷款决议;
(五)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六)主要经营账户近半年银行交易流水;
(七)企业缴纳职工社保明细;
(八)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身份类型佐证资料。
PART.4
申报方式
申请人携申报材料向辖区内经办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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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就业局
编辑:唐上淞
审发: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