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天普股份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警示函,公司涉及利用子公司经营范围炒作“人工智能”热点概念,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公司及时任董事(代行董事长)沈伟益、董秘吴萍燕被予以监管警示。其中,沈伟益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不足半个月。
炒作“人工智能”概念被监管警示
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天普股份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于12月29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2025年12月30日、12月31日公司分别披露相关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然而,经上交所查明,天普股份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普欣才”)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天普欣才主要经营范围是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
此后,公司设立子公司事项被公开媒体报道并引发市场相关讨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将天普欣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与天普股份油车零部件业务相协同。
上交所表示,“人工智能”属于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前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经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能再次引发市场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猜想。
同时,天普股份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又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 公司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基于上述情况,上交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沈伟益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吴萍燕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决定天普股份、沈伟益、吴萍燕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沈伟益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不足半个月。天普股份2025年12月22日披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尤建义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全体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沈伟益暂代行董事长等职责。
筹划易主股价狂飙7倍
第五次停牌核查
2025年8月21日晚间,天普股份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尤建义及其控制的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合计将天普股份10.75%的股份转让给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昊芯英”)。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2日复牌。
彼时,因交易方中昊芯英主营AI芯片相关业务,市场纷纷猜测天普股份将启动业务转型、中昊芯英存在借壳上市可能,公司股票多次异动。天普股份此后多次强调,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
剔除2025年上市的次新股,天普股份以1645.35%的涨幅位列2025年十大牛股的第二位。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30日,天普股份股价累计上涨718.39%,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现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31日停牌核查,这已经是公司筹划实控人变更以来第五次停牌核查,目前尚未复牌。
2025年12月31日晚间,天普股份因涉嫌信息违规披露,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天普股份控股股东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杨龚轶凡。
作者:柴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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