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维护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强化自律意识
各经营企业应自觉遵守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政策,不得在规定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价格公示行为,做到明码标价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标价签、价目表等形式,清晰标明油品种类、标号、计价单位及销售价格等核心信息,确保标识醒目。价格调整时应及时更新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坚守经营底线
1.不得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成品油价格异常上涨;
3.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行为。
4.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包括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优惠约定等行为 ;
5.不得违反国家调价政策,在调价窗口开启后未按规定调整价格。
四、强化监管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反本告诫函要求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如发现成品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保存好交易凭证、标价照片等证据并及时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快速核查处理 。
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自本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价格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导,确保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供 稿 | 合同和价格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