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 日,“男子银行取现 170 万元遇劫匪被打失明” 的消息引发全网关注。事情要回溯到 2024 年 7 月 2 日,倪先生提前预约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出 170 万元现金,装进行李箱后走出银行。可刚出门几米,一名早已蹲点的歹徒突然持械冲了上来,朝着他的面部猛击。尽管眼部剧痛、鲜血直流,倪先生仍死死护住钱箱,与歹徒缠斗了二十多分钟。眼见无法得手,歹徒最终骑摩托车逃离现场。
让倪先生难以接受的是,缠斗过程中,他瞥见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就站在门口,却始终没有上前帮忙,也没有及时报警。这场遭遇让他永久失明,而歹徒虽在当日下午被警方抓获,今年 2 月一审被判死缓,但身体的创伤与心灵的落差,让倪先生无法释怀。
“我提前预约了大额取款,银行理应保障我上车落锁前的安全。” 倪先生认为,银行在此次事件中存在明显失职,正是工作人员的漠视与不作为,让他独自承受了致命风险。
对此,农行中牟白沙支行给出了不同说法:监控显示倪先生行至网点西侧约 25 米处遇袭,因视线被车辆遮挡,工作人员未马上发现抢劫过程。歹徒 11 时 48 分逃离后,银行于 11 时 54 分拨打 110 和 120,11 时 57 分救护车与警方先后抵达,后续也多次探望慰问倪先生,并配合案件调查。银行表示支持倪先生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且会强化网点安全管理。
双方的说法存在分歧,核心争议集中在 “银行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倪先生坚持银行未及时施救,而银行则以 “视线遮挡” 解释延迟报警的原因。目前,当地银保监局已介入此事。
尽管歹徒已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死缓,但倪先生失去的视力再也无法恢复。这场悲剧不仅暴露了大额取现的安全隐患,更引发了关于金融机构安全责任的深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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