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前往雨花区某金店一次性购买8.8万元的黄金,这一举动引起了金店工作人员的警觉,随后金店将信息报送至辖区派出所,警方核查发现,该男子系外省人,且真实信息与购买黄金时登记的身份信息不一致,涉诈特征明显,民警立即出击,将该名可疑人员控制。
民警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该男子系外省人,此前在长沙没有任何活动轨迹,通过调看购买黄金时的监控,民警也捕捉到明显的异常。“当时他在金店里面购买了82.5克黄金,但从他的这个外表上看,感觉不像是会一次性购买这么大额黄金的人,并且他整个人的神色举止都感觉有一些闪躲。”
很快,所队联合出击,将该名可疑男子控制,最终在其落脚地还查获150g黄金。
经查,该男子帮助电诈团伙转移资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据其交代,诈骗团伙将赃款通过对公账户充值到商场购物“一卡通”后,指使他在珠宝店用卡购买大额金器,以此完成资金“洗白”。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要求大额取现或购买黄金,并当面交付给指定人员或运送到指定地点的,都是诈骗。明知是诈骗团伙仍帮助“取现”,实质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记者:骆妍婷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