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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0月28日讯(记者 石雨)“车险好投保”平台实现系统升级,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纳入服务对象范围。
受使用强度大、出险率高等因素影响,部分燃油营运车也面临投保难问题。今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考虑到货车、出租租赁车等燃油营运车辆与国民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息息相关,是畅通经济循环、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力量,推动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纳入“车险好投保”平台,为车主提供保险公司常规投保渠道之外的新选择。
今年1月25日,在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上海保险交易所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承接高赔付风险新能源车险业务。
平台建立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效缓解高赔付风险新能源车投保难问题。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行9个多月,37家财险公司接入,有序承接高赔付风险新能源车险业务,已有110多万辆车顺利通过平台投保,提供保障1.1万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出租租赁性质营业客车、营业货车以及实际从事营业活动的非营业货车整体赔付成本相对较高,相关车险业务亏损的趋势未有改善,此类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辆投保难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基于此,据保险业协会、上海保交所介绍,行业组织进行专项研究,借鉴“车险好投保”平台在新能源车险成功应用的经验,先期集中行业力量,在“车险好投保”平台增设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辆投保入口,重点解决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辆“投保难”问题,后续根据平台运行情况和行业实际风险承载能力,逐步深化改革举措,惠及更多车主。
此次“车险好投保”平台增设对象具体包括使用性质为出租(含预约出租客运)营业客车、租赁营业客车、营业货车和非营业货车的燃油车辆。符合上述服务对象范围的车主可通过平台链接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相关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其中,个人客户可通过“车险好投保”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自助投保,在登记投保需求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后,跳转至所选择的保险公司投保页面完成投保操作;法人客户可访问网页,登记投保需求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后,相关保险公司将主动联系该法人客户提供线下承保服务。
对于通过“车险好投保”平台向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辆提供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公司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愿参与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首批自愿参与的11家财险公司均能较好完成之前平台的承保服务工作,偿付能力充足、业务经营稳健。后续平台将陆续分批接入其他财险公司。”
同时,保险业协会提出,财险公司接入“车险好投保”平台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辆投保入口后,须履行应有职责,承担主体责任。
一是承保理赔服务上,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努力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科学评估承保风险,制定风险与成本合理匹配的承保方案,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条款费率管理规定。不得降低理赔标准和时效。
二是系统安全上,持续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排查,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数据遭到篡改、损毁、泄漏或者非法获取、违规使用。
三是经营管理上,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业务经营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