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12日,川宁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类型,其中不受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限制的债务融资工具,每一种类产品的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88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