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22日晚间,瑞丰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该等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上述利息收入总额,预计产生利息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直至相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