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就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发布19条激励政策,具体围绕聚人气、塑品牌、优供给、育场景、强引流五大方面进行激励支持,最高激励资金达500万元。8月1日,泸州市召开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对系列政策进行解读。
“聚焦当前泸州演艺赛事经济发展缓慢、文旅消费对外吸引力不够、消费品牌集聚不足等问题,我们以问题为导向,于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含19条激励政策。”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叶继东介绍,措施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性,调动消费者积极性,提高供求畅通性。
新闻发布会现场。郭荞璐 摄
在聚人气方面,泸州支持演艺、会展、赛事活动引流聚商,对在泸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单场(单日)最高可给予300万元激励。在塑品牌方面,泸州支持做强做优住宿、餐饮、医美、旅游等消费品牌,尤其是在支持引进高端品牌酒店上可最高给予500万元激励。
发布会明确,泸州还在发展首发经济、增加优质消费供给发力、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泸开设首店、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等方面均有消费激励。同时通过发放文旅消费券、发展票根经济以及支持旅行社引客入泸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育场景方面,泸州明确每年支持培育“慢游泸州”“宵肴泸州”“乐购泸州”“会聚泸州”“康健泸州”“绿趣泸州”6类消费新场景15至20个,每个给予20万元消费激励,并支持打造一批白酒经典、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旅游线路。
发布会还明确,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泸州将举办“泸州酒要会·银河左岸音乐节”,目前已完成签约,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
早在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就提出挖掘特色文旅康养资源,共同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泸州近期提出,将文旅商深度融合作为破题关键,加快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明确到2027年,泸州消费总量持续扩大、消费品质持续提升、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形成一批具有泸州特色和优势的消费载体和消费业态,旅游总花费突破1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0亿元。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