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其中对公司罚款20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万元,罚款金额总计235万元。
具体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取消任职资格二年,对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由海尔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是我国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