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北交所官网披露关于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工资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问询函显示,建工资源创新性与市场空间、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性、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等方面情况受到监管关注。
据建工资源招股书,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2024年10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主营业务主要为建筑垃圾处置、环保工程业务及再生产品业务。
股权结构方面,建工资源控股股东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建工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建工资源6897.7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0.70%。
报告期(2022年—2024年)各期,建工资源营业收入约为6.18亿元、5.88亿元和6.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562.51万元、6784.98万元和5335.1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 建工资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38%、25.89%和23.60%,呈逐年下滑趋势。建工资源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建筑垃圾处置、环保工程业务和再生产品业务的价格和成本。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主要受行业监管政策、行业竞争状况、市场需求等多因素影响,成本主要受劳务机械、设备采购、直接材料、运输费、制造费用等多种因素影响。
北交所问询函指出, 建工资源报告期内收到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税务局、水务局等部门行政处罚,需说明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行为。
招股书显示,建工资源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被罚13次,处罚原因包括: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区域现场安全管理隐患、行人冒险穿行作业危险区域,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人员死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擅自接入公共排水管网;与其他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未按期申报水资源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内堆放的骨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与此同时,问询函关注到,建工资源报告期内部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产能利用率较低,部分项目存在超产能利用率进行生产的情形, 个别项目产能利用率超过150%。对此,建工资源被要求说明产能利用率超过100%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对于超产能生产的项目是否已取得主管部门合规证明。
另需注意的是,建工资源存在对赌条款。北交所问询函指出,报告期内建工资源与无锡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建工资源与无锡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设立子公司锡城建环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在对赌条款。
对此,北交所要求建工资源结合对赌条款的内容及锡城建环的经营情况,逐项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估值调整协议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公司与无锡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其商业合理性、资金拆借的利息情况、归还进展,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