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厦门证监局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城国瑞证券两名员工因违规炒股被罚。
经查,陈仲宾在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1月4日使用“周某”华泰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总成交金额192.46万元,累计盈利4069.91元。
郑瀚在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于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日使用“李某叶”长城国瑞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总成交金额576.67万元,累计亏损4.86万元。
厦门证监局表示,上述事实有劳动合同、证券账户开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陈仲宾、郑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郑瀚处以4万元罚款;没收陈仲宾违法所得4069.91元,并处以4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牌照、综合类证券公司,于1988年在厦门成立,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33.5亿元。
业绩方面,长城国瑞证券财报显示,该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同比增长9.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3.7万元,同比下滑9.28%。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末,长城国瑞证券被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指出,长城国瑞证券存在 员工投资行为管控有效性不足、首席信息官长期空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个别项目规范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反映出公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