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王磊彬】科创债正在点燃河南企业的创新动能。
自今年5月7日债券市场“科技板”新政实施以来,科创债按下了加速键,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对发行科创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热情。
根据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5月7日至7月7日两个月间,金融机构、创投公司、科技型企业合计已发行442只科技创新债券,合计发行规模6307.1亿元。其中,河南上市公司、地方国企等9家企业累计募资超100亿元。
5月7日以来,河南企业发行科创债情况
科创债新政实施两月
河南9家企业募资突破100亿元
债券市场作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具有融资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的特点,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
该项政策的出台,点燃了金融机构、创投公司、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的热情。
相关政策出台后,河南企业积极行动,抢抓科创债发行机遇。
5月8日,牧原股份发布发行3亿元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2025年度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亿元,成为河南省在中央政策发布后首家行动的上市公司。该募集资金已于5月12日全部到账。
5月28日,中原环保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此次票据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5年,票面利率2.46%。该笔债券是我省国企首单科技创新债券。
6月26日,豫地科技集团成功发行首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8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2.0%,创河南省同期限公司债券历史最低。
此外,近期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批30亿元科创债,该获批规模是2025年以来全国地市级主体获批的最大单笔科技创新公司债。
据不完全统计,自5月7日科创债新政出台以来,河南上市公司、地方国企、央企等9家企业累计募资超100亿元,其中,60.8亿元已完成发行,40亿元已获批。
在5月22日举行的“债券‘科技板’融资策略培训会”上,河南证监局二级巡视员周德选就曾表示,科技创新债券具有期限长、成本低、市场吸引力强的显著优势,能够为轻资产、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直达资本市场的路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能够帮助企业树立提升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与投资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从长远上看,能够助力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
科创债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
将为河南发展注入新动能
国家关于科创债的政策发布后,河南省及各地市相关部门快速行动,推动科创债快速落地。
5月22日,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宁新田在“债券‘科技板’融资策略培训会”上表示,当前全球科技竞争加剧,我国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关键期,债券“科技板”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通过专项融资工具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将为河南发展注入新动能。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研究发展部河南区域负责人杨榕格表示,债券“科技板”通过灵活募资机制、简化流程等创新举措,为科技企业开辟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新通道。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等。
郑州市委金融委办公室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科创债培训,摸排企业需求、逐家跟踪对接,助推郑州市科创债实现“零的突破”。此外,郑州市委金融委办公室还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郑州高新区举行科创债专题培训会,助力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不仅如此,河南证监局指导河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交所和深交所举办河南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专题培训会,助力河南省内上市公司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债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速科技创新步伐,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7月3日,郑州市政府举行“郑州市支持加快科技金融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会金融工作协调处处长武松会表示,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为广大科技型企业募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资金,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下一步,河南证监局将持续优化监管服务,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优化政策环境,通过常态化政策宣传、专项业务指导、融资对接会等举措,推动构建产业企业债券融资良性发展生态,引导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和担保增信机构加大投入,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新动能。
河南科创债仍处于起步阶段
亟待“组合拳”破解发行瓶颈
科创债发行规模的快速扩容,不仅标志着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迈入全新阶段,更意味着通过金融资源的精准配置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但放眼全国,河南科创债总量仍处于起步阶段,扩容攻坚任重道远。
从发行规模来看,与全国科创债发行的蓬勃态势相比,河南省的发行体量仍相对较小,尚未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充分发挥科创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
从发行数量来看,河南省仅几家企业发行科创债,尚未形成广泛的企业参与群体,大量具备创新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融资门槛等问题,难以进入科创债市场。如何实现从“破冰”到“扩容”,是摆在河南面前的关键课题。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合伙人陈其锁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已发行科创债的企业来看,央企和地方国企数量较多。未来,随着风险分担机制的逐步完善,债券信用风险下降,民营企业参与发行科创债的积极性有望提升。
郑州科技金融广场研究团队认为,河南省科创债困局的本质在于人才与资本的双向缺失,关键在于打通“人才、资本”的阻滞,以财政政策为杠杆、金融工具为媒介、主体培育为载体,重构“科技、产业、金融”的三角循环,方能在中部科技金融竞争中实现“债”跃。
郑州科技金融广场相关负责人建议,河南应紧抓“科技板”扩容机遇,以“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双轮驱动,打出“政策协同+市场主导+平台赋能”的组合拳,破解科创债发行瓶颈。
“科创债在推动科技创新、引导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尽管面临一些问题,但随着政策持续推动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市场的参与度将进一步提升,科创债也必将成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陈其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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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发行科技创新债的科技型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至少具备一项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
二是在科技贷款支持名单内,如“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制”白名单;
三是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
四是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30项以上,或者具有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五是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科技型企业。
此外,科技型企业还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但募集资金的至少50%需用于支持该科技型企业。
责编:陶纪燕 | 审校:张翼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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