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6月26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出发,提出六部分16条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实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供给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提升覆盖面和可得性,推动降低综合成本,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综合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普惠信贷体系巩固完善,普惠保险体系逐步健全。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实施方案》紧扣《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目标,同时强调“综合”,并从普惠金融服务、普惠信贷、普惠保险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举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
突出守正创新,《实施方案》对过往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提炼和强调,同时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形势变化针对性提出新要求。例如,为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增加了支持民营经济相关内容。
突出协同推动,上述负责人指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是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对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发挥引领作用,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银行保险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丰富产品、提升服务,共同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