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金浦钛业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9亿元,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调剂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在不改变上述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为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南京钛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白国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南京钛白及钛白国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内部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调剂前,授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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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后,授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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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剂外,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