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中铁”)已于2025年5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742,605,892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以上)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选举房小兵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为:为了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更好地支持、促进中国中铁高质量发展,拟提名房小兵先生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房小兵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持有中国中铁股票。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房小兵先生简历:
房小兵先生,54岁,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国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党委副书记,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房先生于1993年7月至2005年10月先后任职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及阿联酋办事处,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于2006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于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于2011年12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及国际工程分公司多个职务,包括总会计师、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于2014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于2019年11月起任中国国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房小兵先生于1993年7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于2003年并入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工程系财务学(工程财会)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1月毕业于美国福坦莫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于2016年6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并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前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5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铁广场A座205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3.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3、4、5、6、9、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中铁股东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7项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不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中铁股东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中铁 2024 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关于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12、13、14、15、16、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中铁股东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15、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12、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