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东建工(002060.SZ)对外公告,为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提高利润水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能源集团”)拟以自有资金47,093.85万元收购5家项目公司的100%股权,涉及9个地面光伏项目。
公告披露,上述被收购的5家项目公司分别是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林洋”)下属的3家项目公司(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濉溪永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阳永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林洋”)下属的2家项目公司(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共计5家项目公司的100%股权,涉及9个地面光伏项目,合计直流侧装机容量249.78MWp,备案装机容量236.50MW。
值得关注的是,此项收购完成后,5家项目公司将继续履行项目形成的82,607.83万元债务偿还责任。
据了解,2025年5月30日,广东建工召开2025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粤水电能源集团收购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100%股权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外,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及履约安排已经林洋能源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林洋能源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月3日,林洋能源也同步对外披露了上述交易。林洋能源方面表示:“根据财务测算,本次转让的项目实际经济效益符合预期;本次转让项目前期经营期间回款以及本次交易款项合计现金流可覆盖投资总额的120%以上。公司新能源板块长期战略调整至建设平价电站和优质储能电站,本次转让项目回笼资金将用于支持和保障长期战略规划调整。”
林洋能源进一步表示,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前期已建成的光伏电站,回款周期较长,本次转让项目,能够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收益,降低收回全部电价补贴不确定性的风险,具备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未来,公司将利用转让项目回笼资金,继续推进开发建设平价电站和优质储能电站,使资产运营更加高效化。
广东建工方面则表示,购买标的资产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综合实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广东建工进一步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考虑交易完成后融资成本的影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5年预计实现净利润约5,291.21万元,对公司合并口径的利润贡献受合并日时点影响,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在项目运营期内,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综编)
(作者 程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