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O魔女
作者:Eric
4月23日,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宇新材”)IPO注册生效,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公司拟募集资金为13亿元。众捷汽车于4月14日开始提交注册,经过9天成功通过注册,但IPO魔女发现其似乎仍存在一些问题。
报告期内,同宇新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皆出现负增长,业绩成长性遭遇考验,2024年更是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研发能力综合来看不及同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似乎还存疑,同宇新材创业板定位是否合理呢?
其次,同宇新材出现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形。南亚新材高管席奎东曾在同宇新材任职,同时又在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南亚新材任职至今,其配偶曾玉也曾入股与发行人相关的公司。采购部总监胡展东注销的三家公司却未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疑似乎存在隐瞒。
另外,同宇新材拟募集12亿元用于扩产,募投项目中现有产品新增产能几乎翻倍,产能消化是否存疑。原计划2023年上半年投产的产能,实际却到2024年7月投产,且具体产能未披露。同时,递表前核心人员薪酬暴涨,与此同时又进行1200万元分红,八成以上资金进入核心人员“口袋”。
01
创业板定位似乎存疑,研发能力远不及同行
2019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2.78亿元、3.78亿元、9.47亿元、11.93亿元、8.86亿元、9.5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7亿元、0.40亿元、1.35亿元、1.86亿元、1.60亿元、1.40亿元。2019年至2021年、2020年至2022年、2021年至2023年以及2022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4.31%、77.55%、-3.27%和-10.67%,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81.82%、115.44%、8.80%、-13.62%。
尽管,2022年之前,同宇新材迎来了一波业绩高增长,但此后业绩开始变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出现负增长,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也出现下降,甚至24年也出现负增长,业绩稳定性似乎存疑,成长性不足似乎正逐渐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至2024年(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都在下降,甚至部分产品单价腰斩。MDI改性环氧树脂单价从27.02元/KG降至16.88元/KG,高溴环氧树脂单价从38.71元/KG降至18.99元/KG,DOPO改性环氧树脂单价从42.94元/KG降至26.22/KG,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单价从26.67元/KG降至18.01元/KG,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单价从67.71元/KG降至46.37元/KG。此举是否通过以降低价格换取收入增长?该模式是否违背创业板“高质量成长”要求?
同宇新材选择创业板上市,但创新能力似乎存疑。2019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650.55万元、778.46万元、1267.67万元,1493.12万元、1925.15万元、2160.27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4%、2.06%、1.34%、1.25%、2.17%、2.27%。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15%、4.06%、5.43%,远高于发行人同期研发费用率。
与此同时,2019年至2024年同宇新材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384.97万元、447.58万元、599.23万元、940.77万元、894.82万元、978.73万元。另外,2019年至2022年以及2023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1人、24人、24人、31人、34人。2024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变为57人。经计算,2019年至2022年以及2024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8.33万元、18.65万元、24.97万元、30.35万元以及17.17万元。
另外,2020至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平均值分别为330人、372人、342人,分别为是发行人同时期的13.75倍、15.5倍、11.06倍,研发人员数量相差十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增幅高达62.84%。其次,2022年至2024年研发人员薪酬变化基本不大,大概维持在894万元至和979万元之间,平均薪酬更是从30.35万/人降至17.17万/人。然而,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仅是2022年数量的2.38倍,却不见人员薪酬翻倍增长。
同宇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评定高企资格的一个重要量化财务指标,即为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也即研发费率的要求。具体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总额为30.26亿元,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共计为4685.94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仅为1.55%,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研发费率应不低于3%,此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是否存疑?
02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信息披露质量存疑
报告期内,同宇新材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9.43%、76.52%和68.75%,客户集中度较高。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大客户建滔集团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供应商。报告期内,建滔集团对发行人销售金额分别为1.78亿元、1.17亿元、1.29亿元。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建滔集团采购金额分别为4352.14万元、2643.80万元、3478.22万元。
巧合的是,报告期内,同宇新材历年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566.61万元、3205.64万元、3630.71万元,似乎发行人对建涛集团采购金额在报告期内都较第五大供应商略低一些。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2021年,发行人对建滔集团采购金额分别为3853.79万元和6764.58万元,系同宇新材当年第二大供应商,同时建滔集团也系同宇新材当年第二大客户,同宇新材对建滔集团销售金额分别为5308.06万元、16350.46万元。
交易所要求同宇新材说明,发行人对建滔集团等主体同时采购、销售的原因。发行人解释称“公司自身产能不足,因临时性需求少量购买。”但奇怪的是,为何2021年之后建滔集团便退出了同宇新材前五大供应商名单里呢?此举是否有意避嫌躲避监管呢?
报告期内,南亚新材对发行人销售金额分别为3.55亿元、2.26亿元、1.91亿元。IPO魔女注意到,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南亚新材高管席奎东曾在同宇新材任职,并且,2017年至今任南亚新材副总。双方合作是否基于其历史职务关系,同宇新材与南亚新材的交易是否应纳入关联交易披露范围呢?
值得注意的是,席奎东的配偶曾玉也曾入股与发行人有关的古一化工有限公司和苏州乾润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问询函中显示,2014年4月17日,曾玉认缴出资额25万元、持有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5%。然而,2015年6月15日,曾玉将其持有的古一化工注册资本25万元转让给邓凯华,但问询函中未详细披露转让价格,不禁让人怀疑曾玉转让古一化工股权的对价是否公允?若为无偿或低价转让,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2015年11月4日,张驰与苏世国、邓凯华、章星、曾玉达成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持股平台(即乾润泰,其中曾玉持有持股平台10%股权)同宇有限注册资本的88%。然而,到了2016年2月17日,苏世国又将持有的乾润泰10%股权转让给曾玉。紧接着,2017年9月18日曾玉退出乾润泰持股平台,但IPO发现,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和问询函中并未交代曾玉退出的原因。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同宇新材第六大股东兼采购部总监胡展东,曾是苏州苏迪杰创科技有限公司、苏迪杰创(东莞市)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蓉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三家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关联。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在2023年1月、2022年1月、2018年8月注销。对此,招股说明书未详细说明,公司信息披露疑似乎存在隐瞒。
由此看来,上述企业注销前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或利益往来?注销原因是否与规避上市审核中对关联交易的核查要求相关?上述企业注销前是否与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存在重叠?发行人是否曾向上述关联企业采购原材料或服务?
03
新增产能几乎翻倍恐难消化,核心人员薪酬暴涨又分红
同宇新材本次拟募集13.00亿元,其中12.00亿元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主要产品MDI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产量分别为19525.91吨、4504.72吨、4200.33吨、4027.51吨和11023.73吨,然而,募投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项目中各主要产品新增产能分别30000吨、3000吨、10000吨、3000吨和15000吨,现有产品新增产能几乎翻倍。
交易所要求同宇新材说明,对比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与现有产品情况,说明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及相关风险;发行人回复称“若市场环境出现超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成功实施新增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受阻,公司存在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的风险。”
问询函回复称该项目2023年6月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2023年下半年投产进度达到30%,2024年投产进度达到60%,2025年投产进度达到90%,2026年实现完全投产。但最新注册稿中明确记载江西同宇于2024年7月开始投产,但处于设备调试、试生产、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尚未稳定,且未披露新增的实际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2021年至2024年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900.58万元、1324.27万元、876.97万元、531.80万元。2022年核心人员薪酬突然攀升,紧接着又开始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2022年,同宇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张驰的薪酬为304.47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苏世国的薪酬为262.97万元,董事、副总经理邓凯华的薪酬为369.44万元,监事会主席、技术推广部总监章星的薪酬为278.9万元,4名高管的薪酬合计超过1200万元。但到了2024年,张驰的薪酬下降为134.77万元,苏世国的薪酬下降为79.47万元,邓凯华的薪酬下降为106.49万元,章星的薪酬下降为104.04万元。这4名高管薪酬似乎又恢复到了”正常薪资“。
上述四人皆为发行人前五名股东,张弛持股比例为39.99%、苏世国持股比例为26.13%、章星持股比例为8.60%、邓凯华持股比例为6.02%,四人合计持股达到80.74%。与此同时,2022年同宇新材进行了1200万元现金分红,大部分资金毫无疑问主要流向四位核心人员口袋,递表前进行分红的合理性又在哪呢?是否涉嫌IPO前“突击套现”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