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的逐步完善和优化,专项债券的申报和管理机制也经历了多个重要变化。从2018年至2021年的联合申报到2022年开始的分开申报,再到2025年“自审自发”试点的启动,这一系列调整反映了我国政府对专项债券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的决心。本文将围绕2025年专项债券申报的管理政策、具体申报要求及常见问题,结合各地的经验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如何提高专项债券申报通过率的策略。
一、专项债申报的背景与变化
1、申报管理机制的变革
自2018年起,专项债券的申报由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审核,确保了各项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然而,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管理逐渐成为焦点。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提高效率,自2022年起,财政部需求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实行单独申报,简化了程序,降低了重复性审批的可能性。2025年,10个地区试点实行“自审自发”机制,即地方政府在满足基本申报要求后,可以自行审核并向国家发改委备案。这一改革旨在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管理效率,增强项目审批的自主性。
2、广东省“自审自发”试点先行
在“自审自发”机制下,广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完成2025年专项债券提前批申报的地区。广东的做法为其他省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展示了地方政府在专项债申报过程中的创新和管理能力。广东的提前批申报不仅有助于提前部署重点项目,还能够为其他地区的申报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3、非“自审自发”地区的申报安排
与“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不同,非试点地区的专项债券申报依然需要依托省级发改委的审核。这些地区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时间表,向省级发改委报送专项债储备项目。以北京为例,近期部分省份的发改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在每年一月底前提交下一年度的专项债项目储备报告。申报过程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前期准备工作将成为审核的重点,确保项目符合规范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来源:中机院)
二、专项债券申报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1、申报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每年3月、6月、9月和11月上旬是专项债券申报的固定周期,地方政府必须在这些时间节点前提交项目申报数据。各地申报的项目必须经过省级政府的审核,并最终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审核才能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每年10月底前,地方政府应集中报送下一年度的项目,之后在次年2月底、5月底和8月底前,进行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全年项目的补充报送。
2、申报材料的准备
专项债券的申报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资料,涉及基本信息、投资情况、前期工作情况以及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具体来说,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所属行业等;
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
项目的成熟度:对于在建项目,申请材料需附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等反映项目成熟度的文件。
此外,对于投资额较大的项目,是否获得了概算批复也成为重要审核依据,特别是一些省份对项目是否取得概算批复给予了高度关注,预计未来概算批复将成为专项债项目审核的重要标准之一。
3、项目选择要求
每年的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投向领域合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明确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并避免涉及禁止类项目清单。地方政府需要严格审查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以及预期经济效益。
项目成熟度高:优先支持在建项目,项目应当具备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且为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对于新开工项目,应确保其在当年内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
符合融资要求:项目的融资计划应当能够平衡项目的资金需求与资本金比例。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
4、申报流程
根据《52号文》的安排,申报流程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单位准备:各项目单位提前策划项目,准备相关材料,并递交至县市级发改委审核。
县市级审核:县市级发改委根据项目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至省级发改委。
省级审核:省级发改委对各地提交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并完成审批后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国家审核与备案:国家发改委对所有提交的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将通过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专项债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1、项目与投向领域不匹配
专项债券的投向领域有严格的规定,一些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可能未能准确匹配相关领域。常见问题包括:
1.1.项目名称与申报领域不符;
1.2.建设内容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
1.3.建设内容与所选领域不对应,甚至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项目。
1.4.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的表述上多加注意,避免产生歧义。
2、项目资本金管理不符合要求
一些项目在申报时未能满足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或项目资本金被错误地用于专项债券中。确保项目的资本金符合政策要求,是确保申报通过的关键。
3、前期工作不足
在专项债券的申报过程中,项目未办理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手续不规范,可能导致项目审核未通过。因此,项目单位需提前完善所有相关手续,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项目不符合公益性和收益性要求
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公益性和有明确收益的项目,一些项目在申报时忽略了这一要求。特别是一些项目未能提供足够的收益证明或经济效益分析,容易被发改委审核拒绝。
四、提高专项债申报通过率的建议
为了提高专项债券申报的通过率,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经验提出了以下策略:
1、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确保所有手续和批准文件齐全,尤其是项目的立项、可研、概算等前期手续需提前完成。
2、精准选择投向领域
确保项目选择的投向领域符合政策要求,避免选择不符合条件的领域。
3、加强与发改委的沟通
积极与申报科室联系,了解政策动向及具体要求,并及时调整项目材料和内容。
4、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力量
利用专业机构对项目的预审服务,帮助发现潜在的问题,提前规避负面清单。
随着“自审自发”机制的推进和专项债券申报管理的逐步严格,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需要更加精细地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符合各项政策要求。专项债券作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其申报过程中的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最终成败。因此,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应加大对申报流程的重视,通过完善前期工作、严格审核、加强与发改委的沟通等措施,提高专项债券申报的成功率,从而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