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培育一支优秀的农村电商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要求,四川省商务厅印发 《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蒲江县等62个县(市、区)作为2024年度试点地区。
明确目标
到2024年底,遴选培养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 超过500人,实现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2800亿元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50亿元以上。每年新增500人, 到2026年底,全省遴选培养 超过1500人。
专业条件及重点工作任务
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熟悉当地农产品情况,具备直播网络运营能力,能够通过直播电商进行销售,能够提供产品设计、文案策划、视频拍摄、品牌推广、直播运营等服务,能够运用电商平台规则,汇人气、涨粉丝、引流量。
农村电商指导员: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线上购销、物流配送服务,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普及和运用。帮助电商平台、企业、主播等积极对接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提供农村电商网络搭建和技术支撑,改进电商供应链建设。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当地电商发展情况,配合解决问题、突破困境,助力当地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遴选程序
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遴选。遴选以村为单元,实现符合条件的村“能配尽配”。遵循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初评、县级审定、备案管理等程序实施遴选。
扶持政策
组织开展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参训人员向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倾斜。对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给予工作补助。鼓励各地将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等农村电商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本地区人社部门补贴目录,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支持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职业技能评价,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荐优秀农村电商指导员、主播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青联委员、行业党委委员等。
确保充分发挥作用
建立健全“县遴选、乡管理、村使用”管理机制。明确村、乡镇、县(市、区)商务部门以及市(州)工作职责;建立村民评价、村“两委”考核、乡镇复核、县级确认的评价机制。县(市、区)商务部门制定完善的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并对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实行动态管理。
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
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度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