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公告,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仁信新材公告,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该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49,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