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达规纳统”?
达到一定规模(限额)标准,但尚未纳入统计调查库的单位,有义务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证明单位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资料,经过各级统计部门逐级审核,纳入政府统计系统,定期上报统计报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达规纳统”。
02
金融业“达规纳统”的标准?
根据《北京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金融业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金融业法人单位、视同法人单位、需要报送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其他法人单位。
一、法人单位包括:
1
全部金融监管法人单位
2
年营业收入(或收入合计)2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计5亿元及以上的非金融监管的金融业法人单位
3
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其他法人单位
二、视同法人单位包括:
1
在京各金融单位的总部,以总行、总公司本部为法人单位
2
在京各金融单位的分支机构,以市分行、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证券公司的分公司除外)
3
三资金融单位,以独立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
三、产业活动单位包括:
在京各银行支行及所属的分理处、储蓄所为产业活动单位,在京各证券公司的分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为产业活动单位,在京各保险公司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为产业活动单位。
03
金融业“达规纳统”的流程?
一、根据“社会经济活动所在地(实际经营地、实际运营地等)”统计原则,确认单位经营地所在区。
二、按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及注意事项》,确定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属于金融业。
三、核实监管信息,金融监管单位直接纳统,非金融监管单位以规模为标准。
04
金融业“达规纳统”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可联系统计机构取得)
05
金融业“达规纳统”的办理时限?
按月度开展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于下一个报告期开始填报定期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