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撤回上市/保荐申请,7月12日,深交所审核官网关于终止对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盛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康盛生物本次创业板IPO于2022年6月24日获深交所受理,完成两轮审核问询函答复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后于2023年1月19日上会并获通过,但此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公司上市进程长期停滞在提交注册之前,直至近期因发行人主动撤回而终止。
结合康盛生物此前的申报材料、审核问询答复等内容来看,监管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了“带量采购”政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前)员工经销商情况。2020-2023年上半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114.97万元、7,381.26万元、6,672.61万元和3,113.49万元,以此来看公司2023全年净利润规模可能不满足或踩线创业板上市新规。此外市场对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分红7000万元同时IPO拟募资6000万元补流的情形较为关注。
从首轮问询到上会
监管连续重点关注集采政策影响
招股书显示,康盛生物是一家主要从事血液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血液透析和血液吸附两个领域,主要产品为血液透析浓缩液、血液透析干粉、血液透析滤过器、蛋白 A 免疫吸附柱及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并提供血液透析治疗服务。
2021年,血液透析浓缩液、血液透析干粉等血液透析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95%,是康盛生物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
申报初始,康生生物涉及的血液净化耗材仅在部分省市和区域开展了集采,全国范围内仅有福建等少数地区执行“两票制”。但由于集采范围扩大是整个行业的必然趋势,深交所还是在首轮问询开始就重点关注了相关政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要求公司说明产品被纳入“带量采购”名单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公司在相关政策实施前后的财务指标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说明行业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的影响。
到第二轮问询时,根据首轮问询答复内容,因康盛生物的经销商“带量采购”中标,公司在无锡地区2021年下半年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两票制”实施前后,公司在部分区域的经销商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动,主要原因系配送企业需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带量采购”投标情况,并对比在“带量采购”地区和非“带量采购”地区、实施“两票制”和非“两票制”的地区的产品销售情况,量化分析在相关政策及投标结果影响下是否可能出现公司产品单价、销量下滑等情形,是否会导致公司经销商结构及定价模式发生较大变化。
上会前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深交所进一步要求康生生物区分悲观、中性、乐观情形并说明假设条件的判断依据,客观、合理、准确地测算政策覆盖对发行人产品销售毛利的影响情况。此后又在审议会议现场要求公司说明血液透析粉液产品领域“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行进展与预期,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整体来看,连续四轮的追问主要关注重点就是“集采”大范围覆盖后公司产品销售毛利是否会大幅下降、以及如果未能中标公司产品销售数量是否会大幅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而从相关产品实施集采后的价格来看,监管对此方面的忧虑也确实在情理之中。今年6月1日起,河南省牵头的23省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结果正式进入执行期,作为血透领域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集采,从中标结果来看,多数产品的代表品降幅集中在40%—60%之间,最高降幅则达到74%。
集采“以量换价”的思路,确实可有效避免企业间的恶性价格竞争,使消费端价格降低,但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利润空间将被大幅压缩,此情景下IPO审核中几乎全部涉及企业可持续盈利能力的“拷问”。
从康盛生物的业绩来看公司业务确实受到了政策影响,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4亿元、4.02亿元、4.22亿元、4.45亿元和2.09亿元。即2020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仅为5.23%,较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5%相差较大。此外,公司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仅为1.32%,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中要求的15%也相距甚远。而公司2022年以来下滑的净利润规模,可能也不满足或踩线新规要求的6000万元。再叠加公司存在产品种类较为单一的风险,本次撤回上市申报也确实在预料之中。
对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带量采购将对企业成本管控提出更高的要求。而长期来看,则需加大研发力度,进行业务多元化布局,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难以取代的产品,才能在差异化竞争建立优势,在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受益。
前员工旗下公司连续两年居五大客户
深交所问询公允性并要求披露内控缺陷
除集采政策影响和公司业绩等问题外,在审期间深交所还对公司的(前)员工经销商情况展开了详细问询。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康盛生物向(前)员工经销商销售商品,并存在由前员工物流服务商向发行人提供物流服务的情形。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康盛生物(前)员工经销商销售收入分别为4065.23万元、1910.44万元、1450.66万元和848.64万元;公司对员工经销商进行了清理,清理后多数前员工经销商的业务由原区域内其他经销商或新开发/设立经销商承接,承接经销商在2021年及2022年1-6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911.87万元和3478.1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6.37%和16.65%。其中,江苏仁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员工吴克华实际控制的公司,2020 年及 2021 年持续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对此,深交所在审核问询中要求康盛生物说明在(前)员工经销商进行整改规范和清理的过程中,清理其余经销商而保留江苏仁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且报告期内经销销售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和原因;清理后相关经销商客户资源转予公司的具体方式;发行人向(前)员工经销商销售商品的公允性等。并在审议会议现场要求康盛生物进一步说明新承接经销商销售收入占比增加的原因;新成立即与发行人合作的经销商及销售发行人产品占比较高的经销商,是否专门为承接发行人业务而设立。审议意见中也要求公司进一步落实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出现较多员工经销商所反映的内控制度缺陷。
除上述问题外,康盛生物本次IPO拟募资6.75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但2019至2022上半年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7000万元,该数额虽然不大,但在市场舆情持续聚焦IPO企业的分红和补流数额的情况下,也受到了一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