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6月25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286起
其中,酒驾257起,醉驾11起
二次酒驾18起
下面,曝光近期查处的
部分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
6月18日15时20分许,交警城西大队民警在财源南街对一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6月18日15时许,交警岱东大队黄前中队民警在S237路段对一三轮摩托车的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7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6月19日,交警岱西大队满庄中队民警在满庄镇天颐南街路口对驾驶员徐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
6月21日22时49分,交警高新区大队民警在灵芝路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
6月23日0时30分许,交警新泰大队民警在G205黄山头村路段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
6月20日17时许,交警肥城大队民警在仪阳街道办事处李家南阳路段对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7
6月20日23时10分,交警宁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建设路路口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0mg/100mI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
6月18日16时30分许,交警东平大队民警在326省道与105国道交叉口对驾驶人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
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
坚决同酒醉驾说“不”
守法出行,安全出行
来源:泰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