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2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86元,共计募集资金93,336.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86.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850.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86.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4,16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0,900.00万元,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期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庆元)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余额50,9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的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3,784.5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325.51万元,共计14,110.09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485号)审验。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调整实施进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梦天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梦天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梦天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品牌渠道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品牌建设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持续投入过程。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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