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新增董事会关于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的规定;
2、新增关于公司党建工作的规定。
主要修订对比如下:
除新增上述条款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16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潘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潘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潘斌先生的离任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增补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潘斌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潘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拟提名许力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力先先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力先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符合《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独立董事规则》、《规范运作》等规定,许力先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同意董事会提名许力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许力先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许力先先生简历
许力先,男,1982年9月生,浙江洞头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一级律师。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协网络信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许力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力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17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力先,作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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